HJ 1262-2022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1262-202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01-15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63-2022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 现行 | 2023-01-15 |
| HJ 1264-2022 | 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 | 现行 | 2023-01-15 |
| HJ772-2022 |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 | 现行 | 2023-01-01 |
| HJ 1261-202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现行 | 2023-01-15 |
| HJ 8.5-2023 |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 | 现行 | 2023-02-01 |
| HJ 8.3-2023 |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 | 现行 | 202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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