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3-2023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8.3-202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02-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8.5-2023 |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 | 现行 | 2023-02-01 |
| HJ 1261-202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现行 | 2023-01-15 |
| HJ 1262-2022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现行 | 2023-01-15 |
| HJ 1291-2023 |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 现行 | 2023-02-09 |
| HJ 1217-2023 | 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 现行 | 2023-03-01 |
| HJ 1274-2022 | 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3-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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