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49-2022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1249-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品的储油库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50-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51-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52-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8-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7-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6-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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