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50-2022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1250-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排污单位及自建固体废物焚烧设施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1205 执行;废铅酸液处置的设施和排放口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1208 执行;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其他本标准未作规定的生产设施和排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51-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52-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53-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9-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8-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7-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 现行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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