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6-2022
现行
标准号 GA 1806-2022
标准名称 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88475-2023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八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二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鲍家斌、付嘉佳、李自平、郭璇、谢鹏、李帆、王进军、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宗波、朱峰、丁大弸、唐文偲、何佳霖、李达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GA 1806-2022《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标准规定了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八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二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设施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不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GA 1807-2022 | 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8-2022 | 军工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9-2022 | 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5-202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4-2022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3-2022 | 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用户评价
暂无用户评价。您可以发表对本标准的看法:
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