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7-2022
现行
标准号 GA 1807-2022
标准名称 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88476-2023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起草人 李雪琴、王晓涛、王寅宁、许莹、蒋云、邹冰、孙跃先、张家利、李宏宇、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GA 1807-2022《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文件规定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被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GA 1808-2022 | 军工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9-2022 | 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0-2022 | 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6-2022 | 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5-202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4-2022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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