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44-2022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1244-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规定了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具体包括 GB/T 4754—2017 中 3231 钨钼冶炼、3232 稀土金属冶炼、32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排污单位。属于 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的钽、铌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内容及要求适用本标准;锆、铍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内容及要求参照本标准执行。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45-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6-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47-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9-202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 现行 | 2022-07-01 |
| HJ 2.4-2021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39.3—2021 |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 现行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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