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53-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6-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40-2021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 现行 | 2022-06-01 |
| HJ 1214-2021 |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 现行 | 2022-06-01 |
| HJ 1215-2021 | 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滤膜-显微镜计数法 | 现行 | 2022-06-01 |
| HJ 1257-2022 | 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化学物质测试术语 | 现行 | 2022-06-15 |
| HJ 1258-2022 |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2-07-01 |
| HJ 1256-20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 现行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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