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6—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256—20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1-11-25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适用于本标准。 水泥原料矿山开采等生态影响类工程竣工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03—2021 |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 现行 | 2021-11-15 |
| HJ 1187-2021 |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 现行 | 2021-11-01 |
| HJ 1188—2021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 现行 | 2021-11-01 |
| HJ 254—20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及铝用炭素工业 | 现行 | 2021-11-25 |
| HJ 408—20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 | 现行 | 2021-11-25 |
| HJ 407—20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 现行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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