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11.1-2022
现行
标准号 GA 1811.1-2022
标准名称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31
实施日期 2023-07-01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88481-2023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起草人 肖辉、董升来、康晓天、谢东晖、韩鹏、王延辉、刘耘、刘迎、康启龙、张振国、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邓海京、崔国辉、张骁、刘鹏、刘立军、武国卫、黄菁、韩肖鹏、陈奇、杨木伟、张娜、刘春学、黄冬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GA 1811.1-2022《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标准规定了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本文件规定了媒体机构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媒体机构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GA 1811.2-2022 |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4.1-2023 |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客运车站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4.2-2023 |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旅客列车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3-2022 | 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0-2022 | 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09-2022 | 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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