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11.2-2022
现行
标准号 GA 1811.2-2022
标准名称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
发布日期 2022-12-31
实施日期 2023-07-01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88482-2023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起草人 肖辉、董升来、齐铮、谢东晖、韩鹏、王延辉、刘耘、刘迎、康启龙、张振国、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韩肖鹏、张京慧、宋毅、黄成富、盛诚、刘兴隆、赵予汐、王众、陈奇、杨木伟、张娜、刘春学、黄冬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GA 1811.2-2022《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标准规定了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07-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本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GA 1814.1-2023 |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客运车站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4.2-2023 |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旅客列车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4.3-2023 |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3部分:运营线路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1.1-2022 |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3-2022 | 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 GA 1810-2022 | 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现行 | 2023-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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