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4386-2023
现行
标准号 YD/T 4386-2023
标准名称 可信数据服务 可信数据流通平台评估要求
发布日期 2023-07-28
实施日期 2023-11-01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90817-2023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洋国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墨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安数据有限公司、北京派客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纳致远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闫树、魏凯、姜春宇、段晓蓉、耿涛、衣强、彭浩熹、刘海涛、杜乐、解飞鸿、曹雪淞、司亚清、冯晔、夏宁、王贲、康明、李家明、魏猛、孙小亮、崔丽莎、马晓明、赵晓庆、王维、郑皓元、张睿喆、骆阳、高伟、杜绍森、蒙奎冰、宋清波、苗方田、王鹏程、曹锐、王林军、陈丰生、赵音龙、柯文龙、林婷、时文皓。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YD/T 4386-2023《可信数据服务 可信数据流通平台评估要求》标准规定了可信数据服务 可信数据流通平台评估要求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3-11-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洋国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墨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安数据有限公司、北京派客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纳致远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规定了数据流通平台提供数据服务时在平台管理、流通参与主体管理、流通品管理、流通过程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和体现的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的要求。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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