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3797.2-2020
废止
标准号 YD/T 3797.2-2020
标准名称 云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能力评估方法 第2部分:私有云
发布日期 2020-12-09
实施日期 2021-01-01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准类别 产品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79196-2021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京东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升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360企业安全集团、浪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深
起草人 封莎、栗蔚、何宝宏、何友斌、王敬宇、朱锋、王永霞、沈锡庸、张大江、黄少青、海洋、宋文娣、高巍、耿涛、罗斌、陈光辉、赵华、程度、韩冰、王彦丹、杨天路、谭燕齐、刘沛、谢广军、李爽、吴婧、吴建强、曾小伟、胡斯诺、张娜、王萃娟、李晓宇、徐燕、赵万成、杨帆、刘浩、李纪峰、王方、朱勇、张敏、祝卓、杨春建、万晓兰、杨恩众、陈沛、钟昊、陈姝、何玉娟、邹素雯、涂文杰、耿浩涛、朱荣泽、刘传宇、陈澍、乔海波、郭旸、杨剑浩、江琦、程海旭、黄英杰、隋涛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YD/T 3797.2-2020《云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能力评估方法 第2部分:私有云》标准规定了云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能力评估方法 第2部分:私有云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1-01-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京东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升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360企业安全集团、浪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深。
本部分适用于第三方机构对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私有云平台,审查和评估其用户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也为云服务提供商建设私有云用户数据安全保护能力提供参考。本部分的评估方法仅针对由云服务提供者管理和运营的私有云,不适用于云服务客户自行建设、管理和运营的私有云平台。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YD/T 3764.5-2020 | 云计算服务客户信任体系能力要求 第5部分:块存储服务 | 现行 | 2021-01-01 |
| YD/T 3764.6-2020 | 云计算服务客户信任体系能力要求 第6部分:本地负载均衡服务 | 现行 | 2021-01-01 |
| YD/T 3799-2020 | 电信网和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实施指南 | 现行 | 2021-01-01 |
| YD/T 3796-2020 | 基于云计算的业务安全风险解决方案技术要求 | 现行 | 2021-01-01 |
| YD/T 3568.5-2020 | 通信基站基础设施技术要求 第5部分:室内微模块 | 现行 | 2021-01-01 |
| YD/T 1969-2020 | 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 | 现行 | 202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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