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220.3—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JR/T 0220.3—2021《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3部分:临时报告》标准规定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3部分:临时报告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1-06-15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监管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证股转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适用于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临时报告分类标准的制定、 实例文档的生成以及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临时报告分类标准的相关开发和应用。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JR/T 0215.1—2021 |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1部分:银行理财产品 | 现行 | 2021-05-13 |
| JR/T 0215.2—2021 |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2部分: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产品 | 现行 | 2021-05-13 |
| JR/T 0215.3—2021 |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3部分:信托产品 | 现行 | 2021-05-13 |
| JR/T 0220.2—2021 |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2部分:定期报告 | 现行 | 2021-06-15 |
| JR/T 0220.1—2021 |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1部分:公告分类及分类标准框架 | 现行 | 2021-06-15 |
| JR/T 0219—2021 | 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 | 现行 | 2021-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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