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18—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1218—20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标准规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3-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程序、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流域综合规划(含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28—2021 | 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23-2021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24-2021 | 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11—2021 | 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13—2021 | 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 现行 | 2022-03-01 |
| HJ 831-2022 | 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 | 现行 | 202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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