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18—2021
现行
标准号 HJ 1218—2021
标准名称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2-08
实施日期 2022-03-01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 环保标准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84940-20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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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1218—20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标准规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3-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程序、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流域综合规划(含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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