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89—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589—20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2-03-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吉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等的应急监测。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事故、海洋污染事件、涉及军事设施污染事件、生物及微生物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对工作的应急监测,相关应急监测工作可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核技术利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226-2021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27-2021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12—2021 | 环境空气中氡的测量方法 | 现行 | 2022-01-15 |
| HJ 1225-2021 | 环境空气 臭氧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24-2021 | 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 现行 | 2022-03-01 |
| HJ 1223-2021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 现行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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