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04—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404—20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1-11-25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宝钢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不适用于炼焦、铁合金、铁矿采选、铸造工业建设项目。 钢铁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 HJ/T 255 执行,码头、矿山等生态影响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 HJ/T 394 执行。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405—20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 | 现行 | 2021-11-25 |
| HJ 406—20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 | 现行 | 2021-11-25 |
| HJ 407—20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 现行 | 2021-11-25 |
| HJ 131-2021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 现行 | 2021-12-01 |
| HJ 1198—2021 |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 现行 | 2021-12-01 |
| HJ 1202—2021 | 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 | 现行 | 202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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