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62-2021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462-2021《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21-04-30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大学环境技术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 本标准所述的工业锅炉是指以煤为燃料的单台锅炉出力在 10 t/h 到 65 t/h(含)之间的蒸汽锅炉、容量大于 7 MW 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层燃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三类污染物的治理工程,对工业锅炉烟气中汞等其他污染物宜优先考虑通过烟气治理工程的协同效应进行治理。 本标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1164-2021 |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异位热脱附 | 现行 | 2021-04-30 |
| HJ 1165-2021 |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 | 现行 | 2021-04-30 |
| HJ 276-2021 |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1-04-30 |
| HJ 1163-2021 | 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1-04-30 |
| HJ 1157—2021 | 环境 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1-05-01 |
| HJ 61—2021 |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1-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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