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83-2018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98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标准规定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9-01-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铜、铝、铅、锌、镍、钴、锡、锑、汞、镁、钛等有色金属冶炼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独立的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等生产过程。执行GB 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进行核算;执行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核算。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984-2018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 | 现行 | 2019-01-01 |
| HJ 945.1-2018 |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 现行 | 2019-01-01 |
| HJ 25.5-2018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 现行 | 2018-12-29 |
| HJ 982-2018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 | 现行 | 2019-01-01 |
| HJ 981-2018 | HJ 98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 | 现行 | 2019-01-01 |
| HJ 980-2018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 | 现行 | 2019-01-01 |
用户评价
暂无用户评价。您可以发表对本标准的看法:
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