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78-2017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878-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8-01-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不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中铁矿采选和铁合金生产工序的自行监测。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 执行。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879-20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 现行 | 2018-01-01 |
| HJ 880-20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 | 现行 | 2018-01-01 |
| HJ 881-20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 现行 | 2018-01-01 |
| HJ 720—2017 | 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 | 现行 | 2018-01-01 |
| HJ 899-2017 | 水质 总β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 | 现行 | 2018-02-01 |
| HJ 898-2017 | 水质 总α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 | 现行 | 201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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