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56-2017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856-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标准规定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7-09-12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执行GB 26453 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未作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832-2017 | 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微波消解法 | 现行 | 2017-09-01 |
| HJ 833-2017 | 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7-09-01 |
| HJ 834-2017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现行 | 2017-09-01 |
| HJ855-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 | 现行 | 2017-09-12 |
| HJ 854-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 | 现行 | 2017-09-13 |
| HJ 864.1-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 | 现行 | 2017-09-29 |
用户评价
暂无用户评价。您可以发表对本标准的看法:
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