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846-2017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84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标准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7-07-27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钢铁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炼焦排污单位、铁矿采选排污单位、铁合金排污单位、铸造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钢铁工业排污单位中,对于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对于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847-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 | 现行 | 2017-07-27 |
| HJ 829-2017 |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 现行 | 2017-07-01 |
| HJ 830-2017 |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 现行 | 2017-07-01 |
| HJ 841-2017 | 水、牛奶、植物、动物甲状腺中碘-131的分析方法 | 现行 | 2017-08-01 |
| HJ 840-2017 | 环境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 | 现行 | 2017-08-01 |
| HJ 844-2017 | 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相关参数 | 现行 | 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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