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08-2016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808-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标准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6-10-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陆地固定式核电厂(大于300 MW 电功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他核动力厂可参照执行。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1988)停止实施。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548-2016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 现行 | 2016-08-01 |
| HJ 549-2016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现行 | 2016-08-01 |
| HJ 551-2016 | 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 | 现行 | 2016-08-01 |
| HJ 540-2016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6-10-01 |
| HJ 812-2016 | 水质 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现行 | 2016-10-01 |
| HJ 811-2016 | 水质 总硒的测定 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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