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62—2013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J 662—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4-03-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在水泥窑中的协同处置。 利用粉煤灰、钢渣、硫酸渣、高炉矿渣、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包括混合材料)、燃料生产的水泥产品参照本标准中第7.2 节的规定执行。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J 688—201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 现行 | 2014-03-01 |
| HJ 673-2013 |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4-02-01 |
| HJ 674-2013 | 水质 肼和甲基肼的测定 对二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4-02-01 |
| HJ 687-2014 |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4-04-01 |
| HJ 686-2014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现行 | 2014-04-01 |
| HJ 685-2014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现行 | 20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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