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5-2014(2017)
现行
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HB 6167.15-2014(2017)《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5部分:声振试验》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5部分:声振试验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14-10-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
被引用情况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状态 | 实施日期 |
|---|---|---|---|
| HB 6167.16-2014(2017)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 | 现行 | 2014-10-01 |
| HB 6167.17-2014(2017)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7部分:磁影响试验 | 现行 | 2014-10-01 |
| HB 6167.18-2014(2017)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8部分:电源输入试验 | 现行 | 2014-10-01 |
| HB 6167.14-2014(2017)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防火、可燃性试验 | 现行 | 2014-10-01 |
| HB 6167.13-2014(2017)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3部分:结冰试验 | 现行 | 2014-10-01 |
| HB 6167.12-2014(2017)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 现行 | 201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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