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84.2-2002
废止
标准号 GA 384.2-2002
标准名称 火灾受理设备 第2部分:火警终端台
发布日期 2002-05-14
实施日期 2002-12-01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标准类别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10510-2002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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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GA 384.2-2002《火灾受理设备 第2部分:火警终端台》标准规定了火灾受理设备 第2部分:火警终端台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2002-12-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

被引用情况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标准状态 实施日期
GA 384.1-2002 火灾受理设备 第1部分:火警受理台 废止 2002-12-01
GA 395-2002 边防值勤证 现行 2002-11-12
GA 393.2-2002 全国公安人事管理信息结构体系 第2部分:数据结构 现行 2002-11-11
GA 47-2002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现行 2002-12-01
GA 385-2002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废止 2002-12-01
GA/T 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现行 200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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