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2.3-1999
废止
标准号 GA/T 162.3-1999
标准名称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工程规范 指纹图象数据的压缩与恢复
发布日期 1999-08-31
实施日期 1999-10-01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标准类别
制定/修订 制定
备案号 4090-1999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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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及适用范围

GA/T 162.3-1999《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工程规范 指纹图象数据的压缩与恢复》标准规定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工程规范 指纹图象数据的压缩与恢复必须具备的国家强制标准,1999-10-01开始实施,起草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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